郑州交警三支队交通安全普法教育走进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郑州交警三支队交通安全普法教育走进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驶”“电动车只能搭载12岁以下的儿童;如果要骑电动车,必须要年满16周岁”……8月27日,在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综合楼11楼会议室,一场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教育课”正在火热进行中。
为进一步增强我院广大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当天下午,郑州交警三支队、郑州市二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联合举办了一场主题为“文明出行 携手共创”的交通安全普法教育活动,传播文明交通知识,守护大家的日常出行平安。
活动现场,来自郑州交警三支队的3位宣传员从非机动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斑马线机动车、行人安全通行,机动车停放,查酒驾现场体验和交通安全知识互动问答等方面,结合“一盔一带”宣传主题,围绕居民日常出行方式,如步行、驾驶电动车及机动车时应当遵守的相关安全法规,详细向我院干部职工讲解闯红灯、逆行、随意横穿马路、乘车不系安全带、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并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释法,让大家深切感受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惨痛教训。
“今天这节课让我们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交通安全知识,我会将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带给家人和朋友,让大家都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活动结束时,不少职工纷纷表示。
“这次交通安全普法教育活动互动性很强、效果很好,宣讲内容贴近实际,因此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院党委书记胡进锋说,“我院作为省级文明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着力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规矩意识,增强应对各种危险的措施和能力;在参与交通活动时集中精力,仔细观察,提前预防,文明出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省级文明单位增光添彩。”